2011-10-16

碎唸|值得嗎?

【2011/10/15 11:15報導 】
  嘉義縣義竹鄉發生一起重大傷害案,一名越南外籍配偶,因為不滿同居男友好吃懶做,還四處留情,竟持利剪將男友下體從根部剪斷,還將斷根丟到八掌溪中,男子送醫急救後,目前已經脫離險境,婦人則是主動向警方投案,對於自己行為,一度表示並不後悔,目前全案正由警方調查處理中。
新聞來源

我剛好知道這個人,見過面。說實話,樣子已經記不清了。只因為知道有這麼個人,所以這則社會新聞變得很沉重。

對於被害人,還有什麼好說的呢,我想這新聞倘若有出現在PTT八卦版,除了令人唏噓外,肯定也有譴責被害人的字句。默哀。

我更在意的是加害人,遇人不淑、識人不明,耗費幾年青春、感情、金錢後,現在賠進去更多了。不管法律怎麼判,她注定要空耗所有了。這樣值得嗎?

可能是我太軟弱,太在意手起刀落的痛快後的代價,這代價太高,高到我不敢背負,往後的人生怎麼辦?小孩怎麼辦?轉身離開的勇氣或許比不上親自快意恩仇,但絕對聰明許多,我以為報復的底線是不把自己賠進去。

冤冤相報,因果纏綿,在被害與加害兩個位置上無止盡的輪迴,疊疊層層,不死不休。

這樣值得嗎?

1 則留言:

  1. 多年後的我也被困在情緒中,嚴格說起來我很幸運,直到昨天才又看到2011年的自己寫下的這些文字,充滿偽善的文字。
    感謝我忘了自己曾經這樣的天真又虛偽,早個兩年看到這些文字,我肯定會有一股想穿越回幾年前搧自己耳光的衝動。
    我啊,總是讓自己產生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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