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2

碎唸|一點小省悟

幾年前看過一篇故事,男主角是個傑出的鋼琴家,為了擺脫已婚禁錮與女主角在一起,當著把自己當賺錢工具的妻子眼下毀了雙手,逼迫妻子簽下離婚證書。

看到這段時候,我的心情很低落,暗想:他失去不只是鋼琴家這個頭銜呀,哪天被錢壓得喘不過氣,就會要女主角把手還給他了。

這樣的愛,對我這樣一個實際又膽小的人來說太沉重了,背負不起。

故事中,在一連串的打擊後,自尊受到嚴重傷害的男主角真的對母性特強大的女主角說出那句傷人的話了,「把我的手還給我。」

明明早猜想到會是怎樣傷人的場面,那頁文字仍讓我很感傷。於是我小心翼翼的警告自己:別對人說出這樣傷人的話,也別讓人這樣對待自己。

只是幾年後,當我想起這個故事,想起警告自己的話,突然省悟:我不只實際又膽小呀,還自私得厲害,只想著保護自己。不對人付出完整的心,也就不會在聽到「把我的手還給我」時候感到難過。

相較於為愛付出一切無怨無會的女主角,我渺小得多麼微不足道呀!

有興趣看看故事可參考:愛沒有明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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