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第55期報報。我忽然想當作寫日記一樣的寫給自己看。
我很久沒寫日記了。國中的時候我會寫,還寫了3本,一年一本。我那時候很喜歡很喜歡一個同學,雖然不同班,但是我會想盡各種分法偷瞄他。我喜歡他3年,沒跟任何人說過,沒人知道,沒人發現。就這樣的過了3年,一個國中。現在想來很離譜,我喜歡的那時候沒跟他說過話喔!
今年寒假我遇見了他。
啊!你不是蕹菜?!他一臉驚訝。
你怎麼知道我?我比他更驚訝。
你怎麼還是跟國中的時候一樣啊?!好像小孩子喔!他拼了命似的狂笑。我嘴角顫抖流汗。嘿。嘿。嘿。或許那時候有人知道的,只不過他跟我一樣不說罷了。
國中畢業後,我搬了家,我丟了那3本日記。心裡,沒什麼感覺。
高中。我再也不寫日記。我開始在紙上亂圖亂寫。很多時候只是因為我覺得煩。
情書。就是這個時候開始出現在我眼前的。
我接過的情書中,曾經有過一個小我4歲的小弟弟。想到他我就忍不住笑。他很喜歡寫信,喜歡用成語,只是用的時機都不對,每次都會叮囑我要用功讀書,專心考試。我回過3封信。一張比一張殘忍,寫到最後就好像在痛劈他一樣。每次他打電話給我,我都會忽然不在家,手機會忽然沒電。後來他很鬱卒的問我為什麼要這樣對他,我冷冷的回答。不喜歡,你可以走開。
真是夠惡劣的了我。
後來我遇到另一個人。我想,這可能是報應。
剛認識他的時候,我不覺得他帥。我覺得他很.........呆。
愛上他之後,我變呆。
聽過shino的擦身而過嗎?有時候覺得很像我和他。我陷得很深,忘了什麼是自己。現在他跟我以前的好朋友在一起。愛情,沒個準。他還不是說過他不會愛上她。
和他吵了一架分手後,我又認識了好多人,甚至吃個牛肉麵都能認識阿甘。我住台南,他住高雄,我們在台北認識。偶爾他會打電話給我,每次都會半開玩笑的問我跟男朋友分手沒?
剛認識阿甘那時,我是一個人的。我騙他說我有男朋友。那時我覺得很累,傷痕累累的跑到台北流浪,我只想要一個人。
那天,我買了一本日記。我寫下阿甘的事,寫下我的流浪感言,寫下我很想你的字句。然後很不爭氣的哭到睡著。隔天醒來,腫著一雙眼睛逛故宮。
如果我把我認識的他都寫下屬於他的故事,嗯,依我這種小題大作的個性來看,嗯,真是不得了!每個我都記得很清楚哩!
生命,就是因為出現很多人陪你,所以值得回憶。
是這樣沒錯吧。。。。
7月26日 太陽大到讓我脫皮 pm22:06 mp3撥放:他在屋頂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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蕹菜不在冰箱裡 http://maillist.to/a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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